2023-01-08
2023重庆江北小升初随迁子女入学政策|世界实时
【入学条件】
落实“两为主、两纳入、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”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。2023年江北区公办初中在学位空余情况下,招收同时符合以下3种情况的非江北区户籍初中学生(简称“非江北区户籍类”),额满为止,学校不得组织入学测试,与江北区户籍学生同等享受教育权益。
(1)学生本人及父(或母)户籍是江北区外户籍。
(资料图片)
(2)学生的父(或母)是离开户籍地在江北区合法从业或务工人员。
(3)学生与父(或母)随迁江北区并实际居住。
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非江北区户籍学生,学位空余学校优先满足入学需求:
(1)父(或母)在初中“划片”招生范围实际购买房屋(父持、母持或适龄学生自持或父、母、适龄学生共持100%房屋产权)并实际居住2年以上。
(2)重庆市政府政策规定的需要支持解决的其他省市户籍随迁子女(含进城务工人员)。
(3)父(或母)和本人是重庆市农村户籍,在招生范围租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。
(4)能够提供父(或母)在江北区从业的工商营业执照、养老保险、纳税证明、个体经营社区证明且年限长者。
(5)其他能够证明父(或母)在江北区社会经济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合法材料(表彰证书、行业或单位优秀员工、诚实守信经营户等)。
【入学报名流程】
一、公办初中
(1)“江北区户籍升学类”(江北区户籍、本区小学毕业生):
5-6月,江北区各小学在区教委指导下,按照“对口”或“划片”原则对“江北区户籍升学类”小学毕业生进行分类和审核。
(2)“江北区户籍返回类”(江北区户籍、非本区小学毕业生):
6月20-27日(工作日),选择本区公办初中学校入学的“江北区户籍返回类”小学毕业生交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线下报名或7月10-20日(工作日)交相关材料到区教委基础教育科(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408室,联系电话:67560173、67560273)。相关材料:在原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后的毕业证明、学生户口、房屋产权证等的原件、复印件。
(3)“非江北区户籍类”(非江北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):
6月20-27日(工作日),申请本区学位空余公办初中学校入学的学生,交申请入学的相关材料(学生与父或母的户口簿、身份证;学生的父或母合法工作证明,包括:父或母在江北区合法工作的工商营业执照、纳税证明、社会保险、个体经营社区证明等)到学校。
二、民转公学校
报名时间:6月15日-18日
报名方式
6月15-18日,所有符合申请江北区“民转公”小学、初中摇号入读情况的适龄儿童父(或母)或法定监护人,在学位空余前提下,按照区教委或“民转公”学校公布的招生入学政策、工作安排、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,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,按照操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(该报名与“民转公”小学、初中摇号录取有关),学生若选择就读江北区“民转公”学校,只能选择一所“民转公”学校报名:
移动端:下载并安装“重庆市政府(渝快办)”APP--注册登录--选择“渝快办”--“服务专区”--“主题套餐服务”--“入学一件事(江北区)”
三、民办学校
报名时间:6月15-19日
报名入口:“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”
6月15-19日,所有申报江北区民办小学、初中摇号入读的适龄儿童家长,在学位空余前提下,按照区教委或学校公布的招生入学政策、工作安排、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,登录“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”(网址:yjbm.cqedu.cn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),按照操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(该报名与民办小学、初中摇号录取有关)。
根据《关于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及档案信息协助查询机制的通知》(江北区不动产发〔2021〕43号)、《关于大力推广使用电子版不动产权属证书(证明)的通知》(江北不动产发〔2021〕44号)文件精神和全面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工作要求,电子版不动产权属证书(证明)与纸质版不动产权属证书(证明)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各校不得因为入学报名需要,强制要求群众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相关纸质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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